家長指出,2018年9月,因郵局不再承辦學生儲金營業,必需將校內學生儲金余額轉進學生的郵局賬戶內,余某竟連續將學生儲金款子暗裏轉移進本生齒袋。
據報道,學生家長,余某約6年前承辦學生儲金營業,就曾因私吞學生儲金款子遭校方懲處,但校方卻仍未調整其職務,致使其再犯。
台東到花蓮怎麽走據《時報》報道,台東大學從屬體育高級中學發生學生儲金遭事務,余姓承辦人涉嫌職務之便,調用選手角逐金以及經濟弱勢學生的幫學金,金額跨越100萬新台幣,學生多達200余人。
學生及家長發覺後向校方反映,但校方卻未當即或報案,曲到2018年11月,家長忍無可忍,四周陳情,校剛剛成立查詢拜訪小組,但校方仍未依法請“廉政署”處置,反而還給時間讓余某將錢補回,遭金額超百萬台幣—台東是哪裏但因其虧空款子過于複雜,一時無法補回,校剛剛向檢調。家長,那些錢都是孩子加入角逐掙得的錢,台東市一學校200余學生儲金後壁湖蘭嶼船票-富岡蘭嶼船票或是貧寒孩子的幫學金,校方竟承辦人蠶食鯨吞,且一犯再犯。
學校學務處從任鄭銘裕暗示,2018年11月底得知後即開展查詢拜訪,家長所指6年前一事,經查余某並非私吞學生儲金,而是行政功課延遲,所以前次才未予調去職務,此次校方絕對會依法行事,不會有任何偏護。